关于开展四川文理学院2014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和2013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
(来源:学校科技处)
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科研工作,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,根据学校《大学生科技及学术活动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结合近期国家、省市鼓励创新创业的要求,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度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的申报和2013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申报
(一)申报原则
申报遵循“兴趣驱动、自主设计、重在过程”的原则,按照“自由申报、公开立项、择优资助、规范管理”的程序进行管理。学校通过组织专家评审,对思路新颖、目标明确、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、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、实施条件可靠的大学生科研课题予以立项。
(二)申报要求
1、申报者:项目主持人应为大二、大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,大一、大四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。
2、项目组成员:
(1)一般不超过5人(包括主持人);
(2)项目主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;
(3)鼓励组建高低年级学生结合的梯队,鼓励学生跨专业合作。
3、指导教师:项目组须聘请一名指导教师,并在其指导下开展研究工作。
4、研究内容:应明确具体,有可行性和创新性。与以往立项项目雷同的不得重复申报。
(1)创新研究与专业特长相结合。重点支持思路新颖、目标明确、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项目;
(2)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。重点支持应用性与实证性研究,特别是围绕当前社会热点问题、大学生生活学习问题和创新创业问题及我校科研工作重点的项目;
(3)自主申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。重点依靠各单位择优推荐;
(4)立项和结题相结合。重点支持上一年项目研究情况较好的部门,结题率低将影响新项目的立项申请。
5、项目类别:分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,教学类项目不能作为本次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。
6、预期成果形式:须选择下列成果形式之一。
(1)论文: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。
(2)调研报告:要求具有完整的数据统计、问题及原因分析,建议明确且具有可行性,并附有原始调查问卷、访谈记录、分析报告等。
(3)科技产品、艺术作品(制作):软件系统光盘、模型设计、艺术设计、艺术作品等。
(三)申报与评审办法
1、各二级学院应认真组织学生学习《大学生科技及学术活动管理办法》和《进一步规范科研行为的实施办法》,积极动员学生申报,并指导学生认真填写《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,由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;各二级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和初审,并签署意见。
2、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学生人数确定推荐名额。原则上学生人数在800人以上的,限推荐8项;学生人数在800人以下的,限推荐6项(各二级学院分配名额见附加2)。各院要确保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,宁缺毋滥,并根据初评结果按推荐顺序填报《申报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3、项目《申请书》须A4纸打印,项目组成员的签名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;申请人将《申请书》(纸质与电子文档,电子文档的文件名格式为:院系名+姓名+项目名称)报送给各二级学院,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,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,由科研秘书于2014年12月20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申报材料包括:《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》一式3份,《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》1份及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。
(四)评审办法
由科技处牵头,会同相关职能部门,聘请专家,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按一定比例择优立项。本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评审初步定于12月份底。
(五)资助经费: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资助为800元,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资助为1000元。
二、项目结题
(一)结题范围
所有立项的四川文理学院2013年度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(附件4)
(二)结题材料
1、《结题报告书》(附件5);
2、《成果要报》(附件6)。《要报》要严格按模版格式填写(1.5倍行距;标题三号方正小标宋简体;项目编号、指导老师、项目负责人、项目组成员:楷体小四;正文格式:首行缩进2个字符,五号宋体;相关研究成果:楷体小四),用于介绍本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、基本观点、结论及最新成果。要求突出重点、简洁明了、特色鲜明,1000字左右。
3、成果
提供下列与《申请书》内容一致的研究成果之一者,可申请结题。
(1)论文:已公开发表的论文,须附刊物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复印件;已录用但未正式刊登的论文须附刊物编辑部录稿通知书和论文样稿。
(2)研究报告:要求具有完整的数据统计、问题及原因分析,建议明确且具有可行性,并附有原始调查问卷、访谈记录、分析报告等。
(3)科技产品、艺术作品(制作):软件系统光盘、模型设计、艺术设计、艺术作品等。
(4)其它:有其它相关研究价值的学术成果,由科技处会同相关部门认定。
结题时需提交以上材料的纸质材料一式1份以及电子文档。
与项目研究成果有关的论文、设计、调研报告等应注明“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”字样,发表的论文应在适当位置标注学校、所在院系和指导教师姓名等名称。
(三)结题方式
结题工作由科技处牵头,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实施。采取集中与分组相结合的形式,召开结题会,项目负责人现场展示研究成果,陈述、答辩。专家组评议,提出鉴定结论。
(四)结题时间安排
1、12月4日至15日,学生将准备好的结题材料交至本学院科研秘书处,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将本学院结题情况汇总后,将结题材料、汇总表(附件7)及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科技处。材料不齐全者,无法受理。
2、2013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延期,具体答辩时间将在有关材料收齐之后另行通知。
(五)经费补助
对予已结题的项目,发给结题证书,并按规定报销文科800元/项、理科1000元/项等科研补助经费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瑞杰 联系电话:2790085 13795692129 邮箱:1262615764@qq.com